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房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號文件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魯政辦〔2016〕28號)等文件要求,明確裝配式住宅建筑全裝修實施要求,推動我省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制定了《山東省裝配式住宅建筑全裝修技術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技術要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術要求》是參照國家、省有關標準規范,研究確定的裝配式住宅建筑交付時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實施裝配式建造的住宅項目,在設計、施工等環節落實《技術要求》的,視為符合《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2017)相關規定,可計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達的年度裝配式建筑推廣任務。
二、各地有關部門、單位要大力宣傳實施裝配式住宅全裝修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的認知、認可度,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對《技術要求》及相關標準規范進行宣貫培訓,提升有關管理、技術人員的業務能力及技術水平。加強裝配式住宅全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全面落實《技術要求》。
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加快編制裝配式建筑全裝修相關標準規程,進一步明確設計、施工、驗收、運維等技術要求。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依據《技術要求》編制相關設計、審查等技術文件。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提升全裝修標準要求,推行菜單式裝修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模式。
四、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技術要求》有效期至2019年7月1日。
附件:山東省裝配式住宅建筑全裝修技術要求(試行).pdf
附件:山東省裝配式住宅建筑全裝修技術要求(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