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
( 2018-2025 )
2018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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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1)
(一)基本情況......................................................................(1)
(二)存在問題......................................................................(3)
(三)發展形勢......................................................................(4)
二、總體要求.............................................................................(5)
(一)指導思想......................................................................(5)
(二)基本原則......................................................................(5)
(三)發展目標......................................................................(6)
三、重點任務.............................................................................(7)
(一)推進工程應用..............................................................(7)
(二)加快產業發展..............................................................(8)
(三)加強技術創新..............................................................(9)
(四)提升建造能力............................................................(12)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13)
(六)創新管理模式............................................................(15)
(七)強化質量安全............................................................(16)
四、保障措施...........................................................................(17)
(一)強化組織領導............................................................(17)
(二)落實支持政策............................................................(17)
(三)注重典型引路............................................................(18)
(四)加強人才建設............................................................(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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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
(2018-2025)
裝配式建筑是用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工程建設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形成綠色發展方式、促進節能減排、提升勞動生產率和質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培育新產業新動能、推動化解過剩產能。為推動我省裝配式建筑持續健康發展,培育裝配式建筑新興產業,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 號文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取得明顯成效。2016 年以來,全省開工建設裝配式民用建筑 3070 萬平方米,濟南、青島、煙臺、濰坊、濟寧等 5 市獲批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6 家企業獲批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1. 政策體系日趨完善。 ?!吨泄采綎|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
2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提高裝配式建筑比例,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渡綎|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 號文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各地結合實際,出臺了相關政策文件,為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 標準體系初步建立。我省先后組織開展了裝配式建筑推進機制、工程檢測與連接技術等 17 項關鍵課題研究,10 余項科研成果達國內領先水平,獲得國家專利 27 項。組織編制了《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程》《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工程預制構件制作與驗收規程》《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補充定額》《裝配式保障性住房戶型優選圖集》等標準文件,發布了《山東省建筑(住宅)產業現代化推廣應用技術體系公告》《山東省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體系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山東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等技術文件。
3. 產業發展勢頭良好。 。截至 2017 年 12月,全省已投產的預制混凝土部件企業 55 家、生產能力 2073 萬立方米,鋼結構部生產企業 87 家、生產能力 1401 萬噸,木結構建筑組件生產企業8 家、生產能力 69 萬立方米,培育發展省級裝配式產業基地 66
3家,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實現設區市全覆蓋,為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4. 人才培育初見成效。 。成立了山東省建筑產業現代化教育聯盟和省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組建了山東省裝配式建筑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和 BIM 技術應用聯盟,組織編寫了《建筑產業現代化概論》《裝配式建筑混凝土工程》等 8 冊教材,11 所院校設置了裝配式建筑專業,在校生達 3000 余人;建立了多個裝配式建筑實訓基地,培訓專業技術工種 1000 余人次。舉辦多期裝配式建筑專題培訓,對全省各級主管部門管理和技術人員等進行了集中培訓,提升了裝配式建筑管理和技術人員業務能力。
(二)存在問題
1. 政策落實不夠到位。有的地方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和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尚未落實裝配式建筑建設要求,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工程總承包模式及招標投標等管理機制尚未建立。
2. 技術標準不夠完善。 。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標準亟需完善,驗收、評價、標準戶型設計、一體化裝修、檢驗檢測、部品部件生產等有關標準還未出臺,部品部件標準化、通用化程度較低。
3. 產業發展相對滯后。與先進省市相比,我省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生產企業多而不強,規?;?、集聚度不高,傳統企業轉型步伐慢,專業人才匱乏,技術力量薄弱。
4. 質量安全有待加強。 。適宜裝配式建筑的設計、生產、施工、監理、驗收等全過程監管機制還不完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監
4管責任不夠明確,全過程質量追溯機制尚未形成,部品部件生產質量保證體系尚未建立。
(三)發展形勢
1. 生態文明建設帶來新機遇。黨的十九大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程建設是資源能源消耗較大和環境污染較的領域之一。發展裝配式建筑,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是城鄉建設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將發展裝配式建筑納入綠色發展、新型城鎮化和節能減排考核的重要內容,為裝配式建筑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
2. 新舊動能轉換賦予新使命。黨的十九大要求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形成新動能。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產業智慧化、智慧產業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筑業和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裝配式建筑產業鏈條長,通過技術創新,可以帶動相關綠色建材、裝備制造、物流運輸、智能家居等產業發展,形成的經濟增長點,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新動能。
3. 建設產業轉型提出新要求?!吨泄仓醒雵鴦赵宏P于開展質5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水平,把質量強國戰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提高供給質量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渡綎|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把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作為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發展裝配式建筑,實行建筑設計、施工安裝、部品部件生產標準化、精細化,是落實“工業 4.0”和“中國制造 2025”的重要舉措,是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的突破口。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本方略,踐行新發展理念,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推動工程建設方式轉變,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提高裝配式建筑應用比例,促進城鄉建設領域新舊動能轉換,實現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完善裝配式建筑發展激勵和約束性政策,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項目率先實施裝配式建造;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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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突出企業主體地位,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創新,推進裝配式建筑及其產業發展;發揮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協調作用,逐步實現競爭有序、良性發展。
—— 統籌規劃 , 合理布局。統籌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以產業基地、產業園區、特色園區為推進主體,健全分工協作、上下游配套的產業鏈條,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
—— 創新驅動 , 注重協同。加強產學研用結合,突破技術應用瓶頸,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加快裝配式建筑管理創新,協同部品部件生產、開發、設計、施工、裝修、運維等各環節,推進建筑產業化與信息化、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
—— 質量第一, , 確保安全。 。嚴格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健全項目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等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監管效能,全面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確保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 2020 年,建立健全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技術標準、監督管理、推廣應用、人才培育四大體系,濟南市、青島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 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 25%、15%以上。到 2025 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 40%以上,綠色建材、裝備制造、物流運輸、運營維護、可再生能源等配套產業協同發展,形成以優勢企業為核心、涵蓋全產業鏈的產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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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1: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指標
指標
類別
指標要求 0 2020 年 5 2025 年 指標屬性
發展
比例
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
濟南市
青島市
30%
40% 約束性指標
其他設
區城市
25%
縣(市) 15%
示范
創建
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市(縣) 20 個以上 — 預期性指標
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80 個以上 — 預期性指標
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150 個以上 — 預期性指標
產業
集聚
產業園區 5 個 10 個以上 預期性指標
骨干企業 80 個以上 — 預期性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工程應用
嚴格落實省政府要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及政府投資工程等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造;新供應建設用地全面按比例建設裝配式建筑;新建高層住宅全面實行全裝修。根據工程類別、使用功能,選擇適宜的裝配式建筑結構類型。住宅建筑宜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積極穩妥推進鋼結構住宅發展。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 2 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宜采用裝配式鋼結構。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應用現代木結構建筑,促進木結構建筑在低層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平改坡、老舊小區加層改造工程等項目應用。大力推廣主體結構和填充體分離的住宅體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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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間可變體系,打造百年建筑。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軌道交通、綜合管廊等市政建設配套設施應積極采用標準化、通用化部品部件。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廣裝配式農房。
(二)加快產業發展
1. 科學規劃產業布局。 。結合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現狀及各地實際,綜合考慮地域空間、產能需求、產業基礎等要素,按照合理布局、集聚高效、協同聯動、突出特色的原則,統籌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基本實現供需平衡,避免產能過剩、惡性競爭。支持濟南、青島、煙臺、濟寧等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重點發展預制混凝土部件生產及其生產設備產業鏈、鋼結構建筑部件生產及其生產設備產業鏈、整體廚衛及部品產業鏈、裝配式裝修產業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業鏈、建筑門窗制造及其設備產業鏈、建筑部品部件運輸裝備和配套施工機具產業鏈、物聯網信息化產業鏈等,積極建設集裝配式建筑技術研發和部品部件生產、應用等于一體的綜合產業集聚區,成為全省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標桿。其他地區依托當地產業特點,在裝配式建筑科技創新、部品生產、裝備制造、集成應用、裝飾裝修、運輸物流、運行維護等方面走特色發展道路。
專欄 2:各市裝配式建筑產能需求測算表(萬立方米)
序 號 城 市 2020 2025
1 濟 南 73 100
2 青 島 107 146
3 淄 博 24 39
4 棗 莊 1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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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東 營 26 41
6 煙 臺 52 84
7 濰 坊 56 90
8 濟 寧 33 53
9 泰 安 14 24
10 威 海 23 38
11 日 照 23 37
12 萊 蕪 8 12
13 臨 沂 35 56
14 德 州 20 33
15 聊 城 22 37
16 濱 州 15 24
17 菏 澤 22 36
合 計 570 876
注:表中數據為預制混凝土部件產能需求,按裝配率 50%測算。
2. 積極發展裝配式部品部件。加強可循環利用綠色建材研發,開發綠色工藝技術裝備,打造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編制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實施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大力推廣環保型木質復合、金屬復合、優質化學建材及新型建筑陶瓷等綠色多功能復合材料。推廣建筑結構、裝飾與保溫隔熱一體化和高性能節能門窗。積極推進建筑渣土、泥漿等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促進建筑資源再循環利用。
(三)加強技術創新
1. 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 。開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混合結構及組合結構、“百年建筑”結構等技術體系研究,研發安全可靠的構件連接技術、節點構造及檢測技術。建立適用于農村和城鎮的低多層裝配式建筑結構技術體系,完善支撐體與填充體相分離的建筑通用體系。開展新型裝配式圍護結構技術、內裝部品一體化及管線設備集成技術研究,加強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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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式墻板、樓板、樓梯、系統門窗等部品部件技術開發,完善集成衛浴和廚房等內裝部品模塊化應用和通用化接口技術,開發集成管井和管箱技術。推廣先進適用的工業化生產成套裝備、模具、預制部件運輸設備、裝配化施工專用設備及機具等,加快發展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全防護技術、質量檢驗技術,完善工業化生產、裝配化施工工藝。
專欄 3: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
1.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重點研究預制框架柱(梁)、樓板、墻板、樓梯、陽臺等裝配式混凝土構配件及相配套的施工連接技術、生產施工運輸設備及機具,逐步形成適合我省的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體系以及部品部件生產施工配套技術體系。
2. 裝配式鋼結構。重點研究適合低層建筑的梁端鉸接鋼框架支撐體系、輕鋼龍骨結構體系及冷彎薄壁輕鋼結構體系,適合多高層建筑的裝配式鋼框架體系、鋼框架支撐(鋼板剪力墻)結構體系、鋼框架(鉸接或剛接)屈曲約束支撐(屈曲約束鋼板剪力墻)結構體系、交錯桁架結構體系、鋼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結構體系、裝配式鋼-混凝土組合結構體系。完善與鋼結構相配套的裝配式“三板”體系,著力解決鋼結構主體和外墻板、內墻板、樓板等部件以及集成廚衛等相關部品的連接問題。重點研發鋼結構建筑結構安全、防水、防腐、防火、隔聲材料等關鍵技術。
3. 現代木結構。重點研究輕型木結構、層板膠合木結構、正交膠合木結構等現代木結構建筑技術體系,完善現代木結構建筑設計、施工及相關質量控制,重點突破現代木結構的防火、防腐、防蟲等關鍵技術。
4. 內裝。重點研究內裝部品體系、廚衛部品體系、設備部品體系、管線部品體系和智能化部品體系。建立完善系列化、標準化、集成化設計方法,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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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健全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 。建立完善的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全過程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加快關鍵技術和成套技術研究成果轉化,及時修訂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質量驗收、部品部件制作等標準。根據我省實際,加快組織編制建筑模數與部品
部件協調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百年建筑、戶型標準化設計、一體化裝修、設備電氣、檢驗檢測等地方標準。支持社會團體和企業編制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標準圖集、工法、手冊、指南等。加強建筑材料標準、部品部件標準、工程建設標準之間的銜接。
專欄 4: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框架
3. 加大技術推廣力度。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技術與部品部件,定期編制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技術公告和推廣、限制使用技術產品目錄。對裝配式建筑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技術,部品部件及生產線、專用運輸、吊裝設備、配套施工機具等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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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管理。對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和采用關鍵專利技術、重大科技創新成果或超出現行標準的裝配式結構技術體系的工程實行技術審查制度,經技術審查后,可作為工程設計、施工、驗收依據。對裝配式建筑技術持有單位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實施動態管理,建立誠信信息檔案,鼓勵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選用獲得省推廣證書或列入推廣目錄的技術與部品部件。
(四)提升建造能力
1. 推行協同設計。 。引導設計單位提高裝配式建筑全過程設計咨詢和全產業鏈把握能力。強化項目策劃定位、設計任務委托等階段的技術集成創新,實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運行維護協同設計。推行標準化、模數化、通用化設計方法,解決部品部件尺寸多樣、形狀不一的問題,解決專利技術體系和部品部件互不銜接、相容性差等問題,促進通用建筑部品部件的工業化、規?;a。
2. 發展智能制造 。促進專業化、標準化、數字化、智能化生產,構建全省統一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數據庫。支持裝備制造
企業研發生產成套裝備機具,提高自動化和柔性加工技術水平。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采用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水平高的生產設備,優化生產空間布局和工藝流程,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統,提升生產效率,打造一批部品部件“智造”企業。
3. 實施裝配化施工 。加強施工企業組織管理、裝配施工、安全防護、質量檢驗等能力建設。鼓勵施工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
13采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提高施工效率。鼓勵企業完善裝配式建筑施工工藝和工法,研發與裝配式建筑施工相適應施工設備、機具和配套產品等,加強施工管理信息化建設。積極推行綠色施工,降低施工揚塵,打造綠色施工現場。
4. 推進一體化裝修。 。裝配式建筑全面推行全裝修,宜采用裝配化裝修。加快推進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應用,提倡干法施工,減少現場濕作業。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推動傳統裝修企業轉型,鼓勵裝修企業創建內裝部品生產基地,開展內裝設計、材料采購、部品生產、施工一站式服務模式。借助“互聯網+”,創建一體化裝修設計平臺,打造線上線下無縫銜接的運維模式。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
1 1 . 全面應用建筑信息模型 ( BIM ) 。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原則上應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推廣基于 BIM 技術在裝配式建筑規劃、設計、部件生產、施工、項目管理中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各環節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設計企業要利用 BIM軟件和建模技術,構建適宜各方參建主體的建筑信息模型,加強設計成果的審核。生產企業要利用信息模型,進行模具設計、鋼筋網片、骨架的制作和加工,實現設計與部品部件生產一體化。施工單位要利用信息模型,積極開展施工模擬、現場監測、可視化控制技術研究,建立裝配式建筑施工管理系統,通過獲得重點監控對象數據,實現高精度安裝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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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5: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技術
建設準備階段
對各參與方、各專業的進度計劃實行集成化管理,全面動態掌握工程進度、資源需求以及供應商生產及配送狀況,實現與設計、部品部件供應、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等單位的高效對接。
規劃設計階段
1.采用 BIM 軟件和建模技術,構建包含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設備、裝修、消防等各專業信息的 BIM 模型,根據各設計階段任務要求,形成滿足各參與方使用要求的 BIM 模型數據,實現設計協同;
2.按照“少規格,多組合”的原則,利用 BIM 技術進行標準化設計,保證裝配式建筑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3.依托 BIM 技術開展能耗、日照、舒適環境、碳排放等建筑性能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優化方案設計,將分析數據反饋到 BIM 模型中,為后期運維和檢測提供數據支撐;
4.利用 BIM 技術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協同各個專業,充分考慮部件生產安裝環節,部件內機電管線預留預埋、部件支撐及吊點預留預埋等;
5.利用 BIM 技術進行裝配式建筑設計成果審核,通過模型碰撞檢查,減少“錯、漏、碰、缺”等設計質量通病。部件生產階段
1.基于 BIM 的智能化加工,發展基于BIM 模型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計算機輔助加工技術及生產管理系統,實現 BIM 信息直接對接加工設備,實現設計、加工一體化;
2.基于 BIM 技術的工廠信息化管理,實現設計信息到部品部件生產信息的傳遞和共享,優化生產階段的組織管理、材料庫存管理、堆場管理、物流運輸管理等。
施工階段
應用 BIM 施工模型,對施工進度、人員配置、材料設備、場地布置等信息進行管理,精確計算工程量及項目預算,優化成本造價。模擬各施工階段的碰撞檢測和現場施工,不斷優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和質量。
運維階段
實現建筑物業、設備、設施及其巡檢維修的精細化和可視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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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進建筑物聯網應用 。充分利用二維碼、RFID(無線射頻識別)芯片等技術,建立涵蓋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物流、施工、監理、運維等各個環節的物聯網系統,達到全過程跟蹤追溯,并逐步建立行業大數據,促進全產業協同發展。加強低成本、低功耗、智能化傳感器及相關設備的研發,開展傳感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及二維碼識別等物聯網技術與工程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的集成應用研究,積極開展示范應用。
(六)創新管理模式
1. 改進招投標辦法。制定裝配式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裝配率超過 50%的裝配式建筑,在推廣試點示范階段可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對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辦法》規定可不進行招標。民間投資的(不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裝配式建筑,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2. 完善工程計價定額 。修訂制訂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現代木結構、一體化裝修等工程定額。加強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裝配化施工計價方式和造價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測算不同結構類型的造價指標。跟蹤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裝備機具、配套建材等相關產品的市場價格,及時發布相應造價信息,引導市場各方主體合理計價。
3. 推進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
16式。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實施指南,明確實施階段、招投標條件、流程、評標辦法、工程計價定額等。建設單位可以在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完成后,或者在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完成后,按照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需求、技術標準、工藝路線、投資限額及主要設備規格等,將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一并進行發包,并同步引入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管理制度完善、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探索裝配式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體制機制創新。
(七)強化質量安全
1. 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勘察、設計、部件生產、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規范部品部件出廠證明資料,編制關鍵工序、關鍵部位質量安全控制資料和專項方案,落實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員教育培訓,建設體驗式教育基地,提高工人作業技能,加快發展專業化職業裝配式建筑施工作業隊伍。加強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力度,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及時對參建主體質量安全行為和實體質量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強化質量過程管控。 。嚴格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過程質量管控,實施首批預制部件生產駐廠監造制度和綜合驗收制度,鼓勵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嚴格控制裝配式建筑現場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加強部品部件進場、施工安裝、節點連接灌漿、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工序質量安全管控,推行關鍵工序旁站監理,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推行裝配式建筑、成品住宅質量擔保和保險,以及住宅全裝修第三方監管及物業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鼓勵多種形式購買保險產品與服務,完善工程質量追責賠償機制。
3. 建立質量追溯機制 。建設單位應把生產、施工、裝修、運維等全過程納入信息化平臺,實現數據即時上傳、匯總、監測及電子歸檔管理等,在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安裝、維護等環節推行物聯網技術,實現全過程質量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應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發改、財政、國土、經信、科技、稅務等部門參加的裝配式建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編制裝配式建筑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各部門職責分工,統籌規劃、落實政策、強化責任、協調推進。要將裝配式建筑發展納入各地綠色發展、節能減排和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并實施專項督查。建立裝配式建筑統計上報制度,加快裝配式建筑企業和項目數據庫建設。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普及裝配式建筑相關知識,向社會推介優質、誠信、放心的技術、產品和企業,提高全社會對裝配式建筑的認知度,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落實支持政策。貫徹國家相關文件精神,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號文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關于用地、財稅、金融、科技、行政許可等支持政策。全面落實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制度及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將裝配式建筑比例和相關技術要求等作為意見書的重要內容,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出讓合同中,重點將新建住宅小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及配建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養老服務、文化體育、社區管理等采用裝配式建筑的要求在規劃條件和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予以載明。提倡確定若干建設項目地塊,采取成片開發、規?;\作模式,最大限度的發揮工業化建造優勢。充分利用現有經濟(高新)開發區各類優惠政策,重點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建設,優先滿足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用地需求。加大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資金對裝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對創建的國家、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和示范程或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給予適當的獎勵。使用按揭貸款購買全裝修商品住宅的,房價款計取基數包含裝修費用。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住宅,按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給與支持,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 20%,具體由各地另行確定。大力發展工程質量保險和工程融資擔保。裝配式建筑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金計取基數可以扣除預制構件價值部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可以減半征收。
(三)注重典型引路。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和示范工程建設。示范城市要明確發展目標,提升產業水平,創新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實現規?;瘧?,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產業基地應有明確發展規劃,在技術先進成熟、產品體系完善、生產水平和能力較高的基礎上,注重特色和示范導向。以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學校、幼兒園、醫院、市政工程、綜合管廊等政府投資項目為重點建設一批示范項目。鼓勵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結合,通過示范工程建設推動裝配式建筑技術及部品部件發展,提升裝配式建筑整體建筑質量和水平。
(四)加強人才建設。制定裝配式建筑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筑專家庫,創建裝配式建筑技術研發中心和實驗室,引進培養裝配式建筑高層次技術、管理人才隊伍。研究設立裝配式建筑相關的職業崗位工種,加強崗位專業、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規范培訓,培育新型建筑產業隊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調整相關專業設置,設立裝配式建筑專業方向或增加裝配式建筑方面的課程,開發裝配式建筑教育培訓資源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合作共建人才培養培訓(實訓)基地,重點加大職業教育扶持力度,確保裝配式建筑人才形成后備梯隊。